2023年财务报告 |
[ 来源: | 作者:admin | 发布时间:2024-03-31 | 浏览:2次 ] |
2023年,基金会通过广泛深入宣传,创新工作思路,拓展募集渠道,实施公益项目,共募集资金实物总收入709.21万元,总支出497.51万元,其中扶残助残项目支出466.65万元,本年度扶残助残项目支出占上年度总收入的比例91.28%。 一、2023年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,宝鸡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资产总额1300.05万元,其中,流动资产1299.06万元,固定资产净值0.99万元。净资产1300.05万元。 二、2023年收入情况 2023年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总收入709.21万元。 1、社会捐赠款物收入633.37万元。具体如下: (1)冠名基金捐款181万元(其中:宝鸡第三医院120万元,禧福祥集团48万元,红旗民爆8万元,中元集团5万元); (2)医疗救助项目捐款122.5万元(其中:汉唐重疾预防及康复项目100万元,彭年光明行动项目22.5万元); (3)驻宝异地商会捐款9.56万元; (4)企业捐款35.54万元(其中,陕西中烟公司捐款20万元,陕西瑞科公司定向捐款4万元,农业龙头协会捐款2.92万元,华粮鸿盛公司捐款2.02万元,邮储宝鸡分行捐款2万元,省黑龙江商会定向捐款1.6万元,麟游众善公司、众兴公司、精诚房地产公司分别定向捐款5000元,金骏特钢公司、太白秦运公司、恒华建公司、众福信公司分别捐款3000元,大洋机车公司定向捐款2050元,阳光才艺幼儿园捐款875.1元); (5)爱心市民个人捐款3.75万元(其中,王先生1.2万元,爱心人士1.1万元,陈宏伟1万元,张辉1200元,朱军涛1200元,焦绪生1000元,李泽宇600元,党圆500元); (6)网络捐款1001笔,共计163579.85元; (7)捐赠实物价值264.66万元。(其中:中、省基金会捐赠远程教育学习卡800张,价值160万元;捐赠“爱的滋润”日用品18.59万件,价值59.09万元;捐赠儿童营养蜜儿餐2000袋,价值40万元;捐赠明门儿童轮椅10辆,价值1.1万元,捐赠包含口罩、消毒剂、电子体温计、退热贴等物品的安全包129个,价值2.78万元;省基金会捐赠雪饼、牛奶、饮品等旺旺牌食品419箱,价值1.7万元)。 2、政府补助收入16.76万元。(其中,市财政拨款12万元,残疾人公益岗位补贴4.76万元)。 3、投资与其他收益59.08万元。 三、2023年支出情况 2023年宝鸡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总支出497.51万元,其中,扶残助残项目支出466.65万元;管理费用支出30.86万元。 1、2023年度扶残助残项目支出466.65万元。具体如下: (1)发放双千工程轮椅一千辆支出37.2万元,免费实施一千例白内障复明手术支出80万元; (2)医疗救助支出:205.05万元(其中:汉唐重疾防控及康复项目救助646人,补贴91.55万元,宝鸡第三医院救助家庭困难白内障患者1185人,补贴91万元,2022年彭年光明行动项目救助500人,补贴22.5万元); (3)“乡村振兴·产业助残”项目支出20万元(其中:陇县河北镇兰家堡村贫困残疾人和瑞兴专业种植合作社产业扶助8万元,陈仓区周原镇油坊村贫困残疾人和慧心康复培智中心产业扶助6万元,千阳县张家塬镇寺坡村贫困残疾人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产业扶助6万元); (4)定向救助支出9.31万元(其中,爱心企业定向为麟游、太白残疾人捐款1.6万元,为市特殊教育学校、乐培身心障碍者发展中心、阳光合唱团等助残机构捐款6.21万元,为特奥冠军马云莉出版励志书籍捐款1.5万元); (5)特殊儿童学前教育补贴项目,为南山幼儿园的残疾儿童补贴生活费支出2.58万元。 (6)2023年中、省基金会捐赠实物价值264.66万元,除年底捐入的160万元学习卡,计划2024年1月初发放,其余已根据中、省残基会《捐赠协议》要求,全部发放到位,另外,还在年初防疫期间发放价值5.75万元的口罩。全年共发放实物价值110.41万元。 (7)支付轮椅、日用品等捐赠物资运费、装卸费20995元。 2、管理费用支出:30.86万元。具体如下: (1)人员费用:23.48万元; (2)日常费用:7.38万元(其中:差旅费22646元,公务接待费9237元,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1271.35元,会刊印刷费1万元,审计费5000元,办公费4762.44元,展板条幅费用2869元,邮电费2556元,银行手续费1702元,其他费用3748.64元)。 本年度管理费用占总支出比例为6.2%,符合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及相关规定。 2023年基金会财务工作严格按照《会计法》《慈善法》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要求,依法进行会计核算,严格执行财务纪律,及时公示收支情况,接受社会监督,确保各项捐赠物资安全透明有序运行,切实维护捐赠人和受助人的合法权益,努力促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健康发展。 |